為確保嬰幼兒商品安全,保護消費者權益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劃自7月1日起,將嬰幼兒穿著的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列為應施檢驗品目範圍,不論是進口或生產都需經檢驗符合標準規定,並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後,才可在市面上陳列銷售。
標檢局說明表示,由於嬰幼兒服裝等紡織產品在印染和後處理等過程中,需加入各種染料、助劑等整理劑,或多或少含有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,當有害物質殘留在紡織品上達到一定量時,就會對人體皮膚,乃至健康造成危害,因而將強制檢驗嬰幼兒服裝,除呼籲業者應生產或進口符合規定的紡織品外,也提醒消費者選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,以確保使用安全。
標檢局將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「紡織品安全規範(一般要求)」、「織品標示基準」及「服飾標示基準」,進行「游離甲醛」、「禁用之偶氮色料」、「鎘、鉛、有機錫」、「繩帶及拉帶之物理性安全要求」檢測及「中文標示」查核。
另外,除嬰幼兒穿著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外,標檢局也已預告成衣、內衣、泳衣、毛巾、織襪、寢具等商品將自明(101)年1月1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品目範圍。
為使產製或進口相關商品業者能了解檢驗規定,並積極因應,標準檢驗局也將在5月24日至6月9日間在台中、台北、桃園、台南、高雄、彰化、雲林舉辦7場次紡織品列檢說明會,說明會議程及相關檢驗規定,可上標檢局網站(http://www.bsmi.gov.tw/)查詢
原文網址: 防染料助劑殘留危害健康 嬰幼兒服裝7/1起將強制檢驗
下載:紡織品安全規範